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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VI] !!!难道这样也是错了吗!!请大家指教!!!!!!!

!!!难道这样也是错了吗!!请大家指教!!!!!!!

!请大家指教!!!


在2007-11-24 11:00我在贵论坛发表一篇名为《杭州江敬之设计作品 --中国广告业中最快乐的团队》,,
http://bbs.vicnc.com/viewthread.php?tid=30086&pid=394047&page=1&extra=#pid394047

我在文中说道:

江敬之广告创作机构是杭州最小的广告创作机构之一,也是杭州最努力的创作机构之一,但与众不同的是我们在用心去做出好作品在努力、在学习;做有创意与有效的作品是我的文化,努力、激情与不断学习、创新是我的追求。工作室虽然很小,但我还是用心去营造让人快乐的平台,有着广告创作氛围的平台,用江敬之的话说,我是小米加步枪的在干革命,我相信再强大的军队都是从星星之火开始的……爱是幸福的、爱也是一种力量。
在江敬之机构的人对爱的理解都深有感触,他们都是广告业中最幸福的人!


其三楼的朋友gangan6094
说我:大话人人都会说  看你发布的作品并没达到你说的这个水平 继续努力吧~~别只知道宣传  先把水平提上来再说吧


难道我上面的话说错了,我深知我现在并不出色,但我的确在用心的去努力,希望创作出好作品也的确是我的文化,我现在也的确是一个很小的工作室,还有我们工作室的人也真正在努力营造让人快乐的团队。我深知,如果忘记了努力我们将很快的死去,我有一句口头禅:努力是为了更快乐,我觉得这样是一种幸福!


另外我这样的晒一下自己的作品又有什么不对呢?我认为这样才可以让大家,让网上的朋友来帮我指正我在设计中的不足,难道要在黑灯下不知对错的乱创作吗!!!!


最后我还是感谢gangan6094朋友,我会努力的,

另:》》》www.jjzad.com  是我个人网站的作品,请多多指教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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